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能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提出加强全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2、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提出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党工委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出国(境)的政审和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做好高层次人才(选调生)引进、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干部调配等工作,负责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管理。
3、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党工委、管委会内设(直属)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其主要职责、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的审定和工作人员的定编、定岗工作;按上级部署,组织实施机构改革,参与全区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4、指导和协调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党群共建,切实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5、负责统战和人武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德祥 办公电话:0563-26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