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财政资金的收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参与拟定开发区相关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2、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经批准后实施,向开发区管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负责全区非税票据管理。
3、管理公共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区内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订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开发区财政供给单位的预算审核、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财务及各项费用审核工作;
4、办理和监督财政基本建设支出,承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其他财政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能。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保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实施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促进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
5、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和监管工作。
7、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8、负责筹资融资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支持和配合市金融监管机构对区内金融机构组织的监管。
9、指导街道办事处财政工作,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凌俊 办公电话0563-262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