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12-06-19 15:42 阅读次数:142次

金融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金融服务中心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开发区金融发展规划。

2、联系协调开发区内金融机构为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3、宏观管理区内金融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进行监管,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区内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

5、跟踪监测区内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

6、参与策划融资及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工作。

7、参与组织筹建或参股新的地方金融机构。

8、负责开发区地方金融涉外联络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法集资和违反金融政策的活动,加强对金融服务的社会监督。

10、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汤晓峰   办公电话:0563-262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