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心 主要职能
招投标中心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制度,制定本委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办理市招投标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以及其它竞标交易业务相关手续。
3、办理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办理招标信息、中标公告发布事务。
4、办理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事务,根据评审及公示确认交易结果。
5、办理评标专家库的使用事务。
6、办理招投标活动的统计与相关资料存档事务。
7、建立投标企业、中介机构等有关信息网络。
8、维护中心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调解交易活动中的各种纠纷。
9、按规定统一收取招投标有关费用。
10、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沈曙明 办公电话:0563-202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