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促就业 市直计划开发不少于110个公益性岗位
发布时间:2018-03-05 09:24 阅读次数:78次

公益性岗位能够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帮助其提高生活水平,也是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正在进行中,共计划开发不少于110个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申报日期将于3月8日结束。

帮助相对困难的人群再就业

“公益性岗位帮了我们这些大龄下岗工人的大忙,让我们这些就业相对困难的人群也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2月26日下午,记者在市区商之都路口见到了交通协管员胡立江,他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了近三年时间。胡立江告诉记者,他在2013年下岗后,因为年龄和身体方面的原因一直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2015年,他了解到公益性岗位的政策之后就第一时间报了名。“现在的工作我挺满意的,在退休前有了一定的工资收入。”

公益性岗位最主要的作用是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目前我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类型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七大类。

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

“从2015年开始,我们福利中心就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最高峰时共有20多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今年我们还希望能继续申请10-15个公益性岗位的指标。一个公益性岗位基本上每年能为福利中心节省一万元左右的用人成本。”据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余权珍介绍,目前市福利中心申请的公益性岗位均为托底安置型养老护理员,福利中心将公益性岗位的补助通过各种形式,用于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扣除公积金和社保以后,市福利中心托底安置型养老护理员特岗工作人员的工资加政府补助月收入可以达到2800元左右。

按照相关规定,市直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就业人员不低于宣城市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同时,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个人和用人单位都有一定的岗位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的个人岗位补贴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账户,每人每月675元,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一致;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则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助,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在社会保险方面,政府部门还将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

及早按要求申请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开发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使其在政府和社会的帮扶下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一项惠民工程。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的月收入扣除社保后都在2000元以上。”据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张建威介绍,目前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主要是经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由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七类人员都需要有6-12个月不等的失业登记时间要求,所以有意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及早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达到一定时限后,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才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无论对就业困难对象及其家庭还是对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发挥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积极作用,今年人社部门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力争将符合相关规定的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