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人社厅及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向纵深发展,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基地示范效应,吸纳更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根据省人社厅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2018年省、市级就业扶贫基地招募工作。
一、招募范围
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为省、市级就业扶贫基地。
2016年、2017年被招募的省级就业扶贫基地需要重新申报。
申报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的可同时申报市级就业扶贫基地。
二、招募原则
政府广泛动员,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择优确定。
三、招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且能够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30人以上;
2.经济实力较强,主导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发展方向;
3.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模范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近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
4.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近年来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住宿、餐饮、交通等生活设施齐全,注重人文关怀;
6.职业培训制度较为完善,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四、责任分工
(一)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1.企业应根据就业脱贫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2.企业从人社、扶贫部门推荐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中自行确定聘用人选;
3.企业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4.企业负责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住宿、餐饮,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发放交通补贴。
(二)相关部门: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工商联负责择优确定省级就业扶贫基地,并从中遴选推荐一批企业作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候选单位;
2.被评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且作用发挥突出的,将作为就业扶贫爱心企业候选单位;
3.市、县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4.市、县人社部门负责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5.市、县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帮助企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五、报名方式
自愿申报为省、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可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专区”或在“宣城就业扶贫工作QQ群”下载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附件1)、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附件2)、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表(附件3)。
省级就业扶贫基地于2018年4月30日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进行申报,同时邮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件1、3)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联 系 人:杨礼球 ,联系电话:0551-62999779 ,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邮编:230051。
市级就业扶贫基地于5月2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附件2、3)一式一份寄送至宣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联系人:芮志刚 电话:3022705,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邮编:242000。
附件:1.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
2.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
3.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表
4.就业扶贫基地目标任务分解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