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无拖欠年限 规范保证金缴存
发布时间:2018-07-04 08:03 阅读次数:62次

近日,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市本级项目建筑企业连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年限表>的通知》,明确了各建筑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年限,并以此作为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的依据。

  2017年,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我市制定并全面实施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对上一年度有在建工程,且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新开工项目保证金降低50%收取,连续两年未拖欠减按40%收取,连续三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为配合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的实施,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包保责任单位,结合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日常欠薪投诉举报情况,对市本级项目建筑企业连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年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开会研讨,制定《年限表》,每年一期,以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后予以公布。《年限表》以规范完善的程序、公开透明的操作,有效限制了相关经办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在激励企业规范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为劳动监察人员腐败的滋生打下了预防针,杜绝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