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召开“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会议
发布时间:2018-07-18 09:44 阅读次数:69次

  7月13日上午,宣城市人社局组织召开“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吕利武主持会议。

  吴明提出,进入新时代,人社工作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天地人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是“和”字的重要体现,全体上下要确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贯彻落实中央政策部署的需要,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吴明指出,当前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积极成效,总体态势趋于稳定,但要充分考虑到当前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要着力在劳动关系稳定性上进一步加强,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性上进一步加强,在矛盾调处时效性上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向深入。

  吴明要求,要下大力气,解决好和谐劳动关系突出矛盾,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巡查;发挥集体协商作用,积极推进集体合同签订;稳妥做好企业转型中劳动关系矛盾协调工作,避免重大劳动争议群体事件发生。要着力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工作,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企业职工参与、社会诚信、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三方机构的协调职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处职能。

  吴明指出,要大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良好环境,人社部门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要将“百名仲裁院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落到实处,主动“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件”,要使人社部门被动受案向主动预访争议转变,企业应诉向内部协商解决纠纷转变,真正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基础,为全市健康平稳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吕利武副局长,会上传达了省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调解仲裁工作会议精神,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作了工作报告,县市区人社局代表、仲裁员代表、企业代表作了表态性发言,市仲裁员与企业签订了“一对一服务”服务协议,我市“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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